证券代码:873316 证券简称:合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相关资料图)
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 韩燕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咨询服务,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南路西(人民路2号)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韩燕直接持股比例 |
55 %,持股数量2,750,000 股。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韩燕、江力川;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长期自 2001年 2月 26日至今;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韩燕与江力川系夫妻关系, 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韩燕 | |
股份名称 | 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2/12月/23日 | |
直接持股2,999,800股,占比59.996%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4,999,800股,占比99.996%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000,000股,占比4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49,800股,占比54.996%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50,000股,占比45%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4,750,000股,占比95% | 直接持股2,750,000股,占比55%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000,000股,占比4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股,占比5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50,000股,占比45%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2022年 12月 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挂牌公司249,8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99.996%变为95%。 |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韩燕自愿减持行为,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 价和大宗交易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韩燕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 |
批准程序 | - |
批准程序进展 | -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韩燕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燕
2022年12月23日